根据工作需要,柳城县人民法院决定,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名聘用司法警察。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一、岗位职责
从事刑事案件被告人的提押、看管、庭审值庭工作;协助业务庭做好送达、财产保全、执行工作;
负责法院机关、派出法庭安全保卫工作,处置突发事件,维护法院正常的办公秩序;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二、招聘资格条件
(一)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,拥护中国共产党,拥护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,遵纪守法,品行端正。
(二)年龄在18周岁以上、30周岁以下。
(三)大专以上学历,专业不限,公安学类、体育学类专业、退伍军人或具有体育(篮球或排球)、文艺专长者优先考虑。
(四)志愿从事司法警察工作,身体健康,五官端正,男性:身高170CM以上,女性:身高160CM以上;无口吃,无重听,无色盲色弱,有驾照并能熟练驾驶汽车者优先择聘。
(五)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。
(六)其他条件。
(七)岗位技能测试。
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不接受报名;已经录用的,一经发现,解除劳动合同:
1.曾受过党纪、政纪处分和治安处罚的;
2.曾被开除公职或被用人单位辞退的;
3.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的;
4.本人及父母、配偶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;
5.本人及父母、配偶因犯罪被判处刑罚的;
6.有吸毒、赌博等不良嗜好的;
7.因其他原因不宜录用的。
三、薪酬待遇
工资由基础工资和工龄工资等构成,按规定购买五险一金;享受国家规定的法定节假日和周末双休;出差补助等与机关公务员待遇相同;在本院满一年后,每年按国家规定享受带薪休假。
四、招聘程序
招聘工作按组织报名、资格审查、岗位技能测试、面试、体检、考察、公示等程序进行。
(一)报名
1.报名时间:
即日起至6月28日(报名时间为工作日上午8:00-12:00,下午15:00-18:00 )。
2.报名地点:
柳城县人民法院政治部(817办公室)。
3.报名材料:
《柳城县人民法院聘用人员报名登记表》一式两份(文末下载附件);
身份证和学历证书原件、复印件各一份;
近期正面小二寸免冠彩照2张(白底);
户口本复印件(包括父母、配偶、子女);
有关资格证书、获奖证书等复印件。
4.联系方式:
地址:柳城县大埔镇枫林路7号柳城县人民法院
电话:0772-76****0(政治部)
(二)资格审查
由柳城县人民法院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,报考人员提供的全部信息和相关资料应当准确无误、真实有效,有弄虚作假、隐瞒事实行为的,一经发现即取消聘用资格,一切后果由本人负责。
(三)招考方式
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,参加本院组织的体能测试:1000/800米跑(男/女),4×10米往返跑,立定跳远,俯卧撑/仰卧起坐(男/女),引体向上(25岁以下男子)。我单位对报名资料初步筛选后确定人员名单,届时将通过短信或电话方式告知入围人员。初审未通过者,不再另行通知。其他未尽事宜由柳州市柳城县人民法院政治部负责解释。
附件:柳城县人民法院公开招聘聘用制工作人员报名表.docx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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