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工作需要,南宁市江南区财政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1名,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一、招聘岗位
南宁市江南区财政局编外工作人员1名。
二、招聘基本条件
(一)报名者同时应具备以下条件
1.思想政治素质好,遵纪守法,品行端正,有团队协作大局意识,作风严谨,有良好的职业素养,服从工作安排;
2.身体健康、相貌端正,符合录用岗位身体要求;
3.具备应聘岗位所需的任职资格和技能要求,能熟练运用Word、Excel等office办公软件;
4.具有相关岗位工作经历的人员优先;
5.在南宁市区内有固定住所。
(二)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
1.曾受到过刑事处罚的;
2.曾被开除公职的;
3.有涉嫌违法、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;
4.有尚未解除党纪、政纪处分的;
5.有违反其他国家法律、法规等行为的;
6.其它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。
三、报名及资格审查
(一)报名时间
2024年11月4日至2024年11月7日每天上午8:30-12:00,下午15:30-18:00(周末、节假日除外)。
(二)报名方式及所需材料
本次招聘仅接受现场报名。报名时须提供的材料:报名登记表(见附件,附上近期二寸免冠彩色照片一张)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、职业技术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,户口簿(或居住证明)复印件,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。
(三)报名地点及联系方式
南宁市江南区壮锦大道19号江南区人民政府A座10楼1014办公室。联系人:李睿,电话:0771-4823411;
(四)资格审查
用人单位将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,并以电话形式通知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资格审查情况,未进入面试环节者,不再另行通知。
四、面试及考察
(一)面试: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直接进入面试,面试人员须携带身份证,按规定时间、地点参加面试。面试时间、地点另行通知。
(二)考察:用人单位根据面试成绩按1: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对象。
五、体检
根据考察结果确定体检人员,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缺额可依次递补,体检须在南宁市三甲医院,体检标准参照《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》文件规定执行,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。
六、公示聘用
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后,在适当范围内进行公示,公示期满无异议,按劳务派遣有关程序和广西卓聘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合同。
七、工资待遇
工资、福利待遇按江南区外聘人员岗位标准执行,一类岗位工资:4564元/月。工资标准包含社保、公积金个人缴纳部分,不含单位缴纳部分。
八、其他
(一)本简章如有不清楚之处,解释权归南宁市江南区财政局。有意应聘者请携带报名要求材料到报名地点进行报名。
(二)未被列入参加面试或录用人员的应聘材料,将代为销毁。
(三)报考者应诚信报考,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,在招聘各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,或报考者和有关单位、人员提供的材料、信息不实的,取消报考者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,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。
附件:南宁市江南区财政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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